板材超声检测过程-缺陷评定与质量分级
缺陷评定与质量分级应根据缺陷的性质、指示长度、指示面积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。对缺陷的评定与质量分级,按如下规定执行:
1.缺陷尺寸的评定方法
(1)缺陷指示长度的评定规则
用平行于板材压延方向的矩形框包围缺陷,其长边作为该缺陷的指示长度。
(2)单个缺陷指示面积的评定规则
①一个缺陷按其指示的矩形面积作为该缺陷的单个指示面积;
②多个缺陷其相邻间距小于相邻较小缺陷的指示长度时,按单个缺陷处理,缺陷指示面积为各缺陷面积之和。
单个缺陷的指示面积=缺陷的指示长度x缺陷的指示宽度(与长度方向垂直的最大尺寸)
2.板材质量分级
(1)板材质量分级见表5-4和表5-5。在具体进行质量分级时,表5-4和表5-5应独立使用。
(2)板材缺陷等级划分为Ⅰ、Ⅱ、Ⅲ、Ⅳ、Ⅴ五个级别。Ⅰ级质量最高,Ⅴ级质量最低。
(3)在检测过程中,检测人员如确认板材中有白点、裂纹等缺陷存在时,应评为V级。
(4)在板材中部检测区域,按最大允许单个缺陷指示面积和劝拿殴俜接蜗吠净1mx1m检测面积内缺陷最大允许个数确定质量等级。如整张板材中部检测面积小于1mx1m,缺陷最大允许个数可按比例折算。
(5)在板材边缘或剖口预定线两侧检测区域,按最大允许单个缺陷指示长度、最大允许单个缺陷指示面积和劝拿殴俜接蜗吠净1m 检测长度内最大允许缺陷个数确定质量等级。如整张板材边缘检测长度小于1m,缺陷最大允许个数可按比例折算。
表5-4 承压设备用板材中部检测区域质量分级
注:使用单晶直探头检测并按底面第一次反射回波 (B1)确定的缺陷进行质量分级(I级和Ⅱ级)时,与双晶直探头要求相同。
表5-5 承压设备用板材边缘或剖口预定线两侧检测区域质量分级
注:使用单晶直探头检测并按底面第一次反射回波 (B1) 确定的缺陷进行质量分级(I级和Ⅱ级)时,与双晶直探头要求相同。